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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分析:房子“有贷在身” 该如何做交易?

甘房资讯2008-12-18 9:48:05来源:佛山日报【收藏】【打印】【关闭

[提要]

   前几日,记者有朋友想换房,打算先卖掉正在居住的房子,但由于这套房子处于按揭中,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目前,佛山大部分区域没有转按揭的业务,也就是说他的房子在没有还清银行贷款前是无法出售的。这是否意味着这类“有贷在身”的房子就卖不掉了?为此,记者咨询了中介专业人士。专家表示,此类房屋交易一般通过买家提前支付首期款或委托融资公司交易两种方式完成。  方式一:提前支付首期房款  满堂红的个贷部主......
   甘房网(gshouse.com.cn)讯 前几日,记者有朋友想换房,打算先卖掉正在居住的房子,但由于这套房子处于按揭中,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目前,佛山大部分区域没有转按揭的业务,也就是说他的房子在没有还清银行贷款前是无法出售的。这是否意味着这类“有贷在身”的房子就卖不掉了?为此,记者咨询了中介专业人士。专家表示,此类房屋交易一般通过买家提前支付首期款或委托融资公司交易两种方式完成。 
  方式一:提前支付首期房款 


  满堂红的个贷部主任徐小姐表示,由于目前佛山无法办理转按揭业务,因此他们一般会与买卖双方进行协商,如果买家有钱,可以建议买家一次性将房款付清,这样就可以先帮卖家付清贷款,之后房屋就可以正常交易了。当然,多数购房者是无法一次性付款的,并且很多人也会认为一次性付款不安全。对此,徐小姐表示,他们通常会建议购房者在递件前先支付首期款来垫资,因为一般情况下,卖方所欠的贷款与买方的首期房款相差不大,并且先付首期款对购房者来说压力不大,因此买卖双方都较容易接受。 

  当然,有不少购房者提出担心这种交易方式的风险性,害怕卖方会将首期款挪作他用,或者在还清贷款后不配合买家过户。对此,和记地产的经纪人蔡小姐表示,付首期款一般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到这一步就已经比较安全了。之后,购房者可以要求买卖双方去公证处签订一份公证委托书,这样的话,不管卖方以后因为任何原因拒绝交房,买方都可以办理过户手续。除此之外,买方也可以找律师做见证,证明是购房者出钱替卖方还清了贷款。当然,为了保证卖方是将钱用于还款,购房者还需要陪同卖方一起去银行还贷,看清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之后陪同卖家去房产交易中心注销贷款。 

  同时,蔡小姐表示,选择这种交易方式的多是有过购房经验的人,而对于没有经验的首次购房者来说,找中介公司代为办理或采用融资的方式较为安全。 

  方式二:委托融资公司交易 

  除了买方垫资以外,合富的蒋先生表示,这种房子还可以通过融资公司或借贷公司来交易,也就是由融资公司借钱给卖方还款。蒋先生说,通常中介公司都会有合作的融资公司,这些公司信誉较好,对买卖双方都较有保障。并且采用这种方式等于将贷款风险转嫁给了融资公司,对购房者来说是无风险的。购房者只要在融资公司与卖方的借贷行为完成后即可正常交易。 

  而对于卖方来说,融资公司在放贷前会委托中介对其还贷信用及能力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放贷,而卖方在卖房交易完成后按合同期限还款给融资公司即可。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此种交易涉及融资公司,一般人不太了解,容易疏忽一些细节,因此找中介公司代为办理比个人去找融资公司要安全得多。
责任编辑:郑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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