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收费标准不变

甘房资讯 2008-10-8 9:38:47 来源:中新网 【留言,打印,关闭

      甘房网(gshouse.com.cn)讯 北京市发改委上午发出通知,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仍然按照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执行,2008年至2009年物业费仍为每月0.55元/建筑平方米。 (记者 张楠) 

编辑:李伟 关键字: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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