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将对在建工程展开检查抗震不过关最高罚10万

甘房资讯 2008-7-10 9:28:12 来源:西部商报 【留言,打印,关闭

   甘房网(gshouse.com.cn)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地震局获悉,即日起,兰州市将针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展开抗震设防专项执法检查,对未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公共性质的建筑,将进行重罚。

    此次检查的主要对象为兰州市境内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的工程项目,同时兰州市地震局将把重点放在必须进行专门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中:包括城市的公安消防、道路交通安全指挥中心和医院、疾控中心、血站的重要建筑,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超限高层工程,学校、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和教学科研实验楼等人口密集场所的重要建设工程等。同时,高层居民住宅、新建、改建、扩建房地产等,也将纳入检查重点。


    兰州市地震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按照《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规定,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对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不按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工程,将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及其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的,或者未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的工程,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新闻

   灾后重建项目 质量实行终身负责


    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为保证灾后重建工程质量,受地震灾害损毁严重的陇南市提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要坚持质量第一,严格实行重建项目质量终身责任制。


    据了解,陇南市政府要求灾后恢复重建要坚持质量第一,严格实行恢复重建项目全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政府监督、社会监督、重建户监督和施工单位自检的质量监督保证体系,对建房选址、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原材料采购、施工建设、工程监理等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都要落实负责人签字制度,建立质量档案,对重建质量终身负责。

  
    同时,还要求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对旧房拆迁、新房选址、规划设计、工程招标、材料购买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按一事一议的原则,由群众讨论决定。特别是在异地搬迁和原地整村重建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决不能一味地强求统一。 

编辑:郭丽 关键字:兰州,抗震
资讯搜索

热点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