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廉租房保障金:当地财政困难程度占比提高

甘房资讯 2008-7-29 9:28:56 来源:gshouse.com.cn 【留言,打印,关闭
  甘房网(gshouse.com.cn)讯 财政部日前发布的“关于修订《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提高了“财政困难程度”这个因素在考虑拨付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时的权重。新的办
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原来的办法同时废止。 

  根据新办法,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按照有关地区的财政困难程度、上年度1月1 日起到12月31日止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等因素以及相应的权重,计算分配给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困难程度与上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权重各占40%和60%。其中,上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以上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户数、实物配租户数以及上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实际支出金额为考核因素,其权重各占30%、20%、10%。 

  此前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因素中,财政困难程度与上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权重各占30%和70%。

编辑:穆佩霞 关键字:租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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